吉林省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:城镇“想落尽落”

发布时间:2024-03-28 21:45:23 来源: sp20240328

   中新网 长春11月24日电 (李丹)吉林省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户籍政策新举措新闻发布会24日在长春召开。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东柏介绍,此次推出的优化户籍政策“五条新举措”包括:城镇无住房人员“想落就落”、省内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的不受土地限制“有房可迁”、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、购房落户和招工落户业务可“跨省通办”、新生儿入户等高频户政业务“全程网办”。

长春市公安部门为群众办理户籍业务。(资料图)贾若 摄

  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孙世福介绍,城镇“想落尽落”政策实行后,只要在吉林省城镇有落户意愿的,即使无住房、未租房,仅凭落户意向书就可落户,真正实现“想落即落”。吉林省内乡村“有房可迁”政策实行后,吉林省内乡村地区互迁将更便利,不再将土地作为户口迁移的必要条件,仅需在拟迁入地乡村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,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,即可申请办理。

  吉林省内居住证互通互认政策方面,从吉林省内首次暂住登记时间起计算,满足180天即可在吉林省内现居住城市申领居住证。在吉林省内已申请并领取居住证的,到吉林省内其他城市办理暂住登记后即可直接申领新居住证。

  吉林省暂住人口登记情况统计数据显示,符合原有政策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有217万人,实行居住证互通互认政策后,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有333万人,受益人员范围增幅达53%。

  吉林省还将实施高频业务“跨省通办”和更多业务“全程网办”。在实现6类户口迁移业务、户籍类证明开具、新生儿入户、居民身份证办理“跨省通办”基础上,继续推出购房落户、招工落户等事项“跨省通办”。在推出5项证明和5项落户业务“全程网办”基础上,继续推出新生儿入户、非主项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高频户政业务“全程网办”。

  “‘五条新举措’推出以后,群众办理落户门槛更低、手续更少,途径更多、速度更快,体验感更佳。”刘东柏表示,吉林省公安厅将加大政策宣传,跟进政策解读,强化民警培训,确保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、实事办实。(完)

【编辑:李岩】